車內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兒和小學生手指的孔洞,不應存在可能致人員受傷的凸起、凹陷、尖角等缺陷。校車乘客門處應安裝高、低扶手,扶手上不應存在可能致傷的凸起、毛刺。
乘客區側窗至少下部二分之一應封閉,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應不小于50%,且不得張貼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。
幼兒專用校車乘客區應采用平地板結構,除輪罩、檢修口蓋等的局部結構凸起外,地板上不得有臺階。
乘坐區、過道區和引道區域的地板覆蓋層應防滑、耐磨。
1、定員:校車不得超56人 2、外觀:不得設置車外行李架
3、內飾:不得有凸起毛刺 4、車外頂:安裝校車標志燈車后:粘貼“請停車等候”
5、空氣質量:安裝強制通風裝置 6、踏步:上車踏板不高于35厘米
7、座椅:需為非折疊軟座椅 8、座間距:起碼50厘米寬
9、應急出口:左右至少各一個 10、照明:應配兩條照明線路
11、行駛記錄儀:具備衛星定位功能 12、安保:配滅火器和急救箱